各位离岗人员:

根据央保中心统一部署安排,自2019年开展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准备期(2014年10月-2018年7月)的清算工作。前期,中心已按进程要求,完成准备期缴费人员、缴费年月、缴费基数核定等工作。因前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执行局统一预扣方案,个人实际按月扣缴金额与应缴金额之间存在差额,根据央保中心清算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开展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算工作目的和意义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自2014年10月开始实施,一直在稳步推进,现根据央保中心统一部署开展准备期清算工作,此次清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保证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的连续性、准确性。
2.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手续的顺利办理。
3.退休时工资待遇的准确核定。
二、清算人员范围:
主要指中心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在中心任职,后因办理辞职、调出以及退休等各类手续的离岗人员。
三、清算工作时间安排
离岗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清算工作,要求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清算形式及有关要求
根据清算工作时间安排,离岗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按照个人应补缴金额,由个人一次性补齐,具体要求如下:
1.中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指定账户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账号:110010167000560025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展览路支行
2.补缴时请在用途栏注明:某某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四、其他
为保证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的连续性及日后退休工资的准确核定,请您认真关注此次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工作有关通知要求,并按要求进行补缴。
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足额补缴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差额,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中断、无法顺利转移、无法准确核定退休工资待遇等情形,由离岗人员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8331916